天长市审计局审计整改公告(2024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4-01-3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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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天长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38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认真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对审计整改作出了部署。市审计局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并根据《天长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天长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督促各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审计工作报告涉及20个审计项目、44个被审计单位、62个明细问题,至2023年128日,其中56个已完成整改,6个正在整改(涉及3个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工作总体上取得明显成效。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方面

    1.关于代编项目支出预算规模较大的问题。市财政局将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对能明确使用单位的代编预算项目全部列入部门年初预算,提高预算到位率。

    2.关于部分基本支出被纳入项目支出年初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严格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3.关于6个单位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市财政局将进一步督促各预算单位对年度各类收入科学预测并全部纳入预算。

    4.关于13个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将进一步推进预算单位增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意识,编实、编全政府采购预算。

    (二)预算执行方面

    1.关于7个市本级项目644.25万元的预算指标未执行和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加强对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分析,跟踪重点单位及重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督促项目单位抓紧落实。

    2.关于部分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会议费或培训费等费用的问题。市财政局将进一步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列支”,要求各单位坚决杜绝此类现象。

    (三)关于3540.10万元的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的问题。2023年10月底,市财政局已全额上缴国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今年在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委编办、市妇联、市医保中心等6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执行方面

    1.关于2个单位超范围支出人员经费230.79万元的问题。市卫健委、市医保局今后将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按预算执行。

    2.关于2个单位专项资金181.35万元支出进度较慢的问题。至2023年10月底,市人社局拨付给郑集镇的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资金120万元已使用22.58万元,下一步将持续督促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市卫健委拨付给疾控中心的高血压防治综合项目资金61.35万元已使用32.86万元,剩余资金将用于高血压防治宣传。

    3.关于市卫健委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该单位今后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专款专用;同时,已于2023年10月19日将5项专项资金结余80.34万元全额上缴市财政。

    (二)收支合规性方面

    1.关于市人社局职业技能竞赛资金9.80万元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该局已要求市餐饮商会对相关支出取得正式发票,并要求自2023年7月起,该商会申请相关专项资金等事项需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2.关于4个单位公务接待及工作餐支出财务审批手续不严的问题。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4个单位今后对公务接待、工作餐等支出将严格审批,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3.关于4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等4个单位今后将认真执行。

    4.关于3个单位欠付职工餐费形成账外债务31.91万元的问题。至2023年9月底,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已对欠付职工餐费进行了会计核算。

    5.关于2个单位少数奖金等款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市人社局已于审计期间收回自行发放的招商引资考核奖励1.60万元,并于审计后清退超发的值班费2.73万元;市妇联今后将严格遵守工会经费收支相关管理规定。

    6.关于市卫健委2个银行账户撤户前资金余额未清算的问题。该单位已清算账户并于2023年9月6日将账户结余资金1318.87万元全额上缴国库。

    (三)政府采购方面

    1.关于市卫健委医疗责任保险购买事项未进场采购的问题。该单位对2024年医疗机构责任险购买事宜将委托代理公司招标进行。

    2.关于市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项工程未按规定进场交易的问题。市卫健委今后将严格按规定强化项目建设管理。

    三、重点事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今年在全市56个一级预算单位及16个镇(街)2022年度重点事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

    1.关于2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市城管局、市科技局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2.关于部分单位存在指标混用现象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今后将严格按批复的年度预算科目、指标、支出范围等支付资金。

    3.关于2个单位209.42万元的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今后将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程序、专款专用。

    4.关于4个镇收回违规使用的财政资金15.22万元未归还原资金渠道的问题。至2023年11月6日,金集镇、铜城镇等4个镇已全额上缴市财政。

    (二)关于3个单位及12个镇(街)1885.31万元的非税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2023年10月底,市司法局等3个单位及秦栏镇、新街镇等12个镇(街)已全额缴入市财政非税户。

    (三)关于市公安局及其看守所食堂货物未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市公安局已于2023年6月参照周边县区及本市其他单位做法进行了内部询价,自2023年7月起由新确立的四家供货企业轮流供货。

    (四)关于2个镇违规出借财政资金76万元的问题。大通镇已于2023年5月至8月收回2个社区(村)借款合计40万元;永丰镇已于2023年9月8日收回宏大村借款16万元,剩余借款20万元双方已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分两年归还。

    (五)关于7个镇12户低保家庭动态调整不及时的问题。2023年10月底,大通镇、冶山镇等7个镇已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停保。同时,铜城镇、石梁镇分别追回相关人员违规享受的低保金1万元、0.80万元。

    四、镇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今年在新街镇、永丰镇、冶山镇2022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政财务收支合规性方面

    1.关于冶山镇2200.85万元的专项资金改变用途的问题。一是该镇因资金周转困难,临时占用金牛湖征迁专项资金2003.31万元,待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到位后将及时归还。二是未兑付8家企业197.54万元奖补资金的问题2023年12月8日已兑付4家企业59.54万元其余4家企业138万元因与政府之间土地款等事项尚未结算故暂未兑付正在对接

    2.关于2个镇无依据收取环卫保洁费或卫生费27.89万元的问题。新街镇、永丰镇均已停止收取。

    3.关于2个镇政府食堂餐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冶山镇已要求食堂承包方补开餐费发票15.88万元,尚有99.11万元发票要求于2024年2月底之前全部补开到位;新街镇食堂已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并已暂扣应付食堂承包人2023年10月公务接待费,督促其尽快补开62.21万元餐费发票。冶山镇政府超范围列支非本单位职工7人食堂餐费补助2.85万元的问题,至2023年11月30日已全额清收。

    (二)关于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冶山镇、永丰镇今后进一步规范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事项;二是新街镇今后严格执行招标程序,杜绝拆分工程规避招标行为;三是冶山镇4项长期未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和财务决算的工程,已要求相关建设单位报送结算资料送审;四是冶山镇今后避免提前支付工程款行为。永丰镇至2023年6月底应付未付的工程款288.43万元已全部支付。新街镇已于2023年10月收回为企业代垫的工程款11万元,剩余55万元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1.关于10万元的老年助餐服务捐赠资金未收取到位的问题。2023年3月31日,天长市慈善协会已全额收到捐赠款。

    2.关于超范围拨付助餐服务建设补贴365万元的问题。至2023年5月底,市民政局已全额收回并上缴市财政。

    3.关于多付助餐补贴335次共683元的问题。至2023年5月底,市民政局已全额追回并上缴市财政。

    4.关于助餐补贴结算不及时的问题。2023年3月底,市民政局印发《进一步规范老年助餐服务补贴申报和拨付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4月起已按月结算补贴。

    (二)“安心托幼行动”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1.关于部分幼儿园建筑设计不规范的问题。至2023年6月底,相关幼儿园已按照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完善建筑设施。

    2.关于向不符合条件的5名幼儿发放政府幼儿资助0.30万元的问题。市教体局已于2023年5月底前全额追回。

    3.关于兴业幼儿园未按规定提取校内资助金的问题。该单位已于2023年6月足额补提。

    (三)自然灾害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审计

    1.关于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未及时公开的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已于2023年6月通过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公开。

    2.关于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有待完善的问题。市应急管理局今后将细化优化分配方案,明确救助资金发放标准。

    3.关于2个镇19.50万元的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的问题。至2023年9月底,秦栏镇和张铺镇均已完成资金拨付。

    六、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至2022年疫情防控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1.关于市财政局301.15万元的支出未及时取得发票的问题。局已于审计期间(2023年6月9日)取得相关企业开具的正式发票。

    2.关于市疾控中心结余资金173.62万元未及时上缴市财政的问题。市卫健委已于审计期间(2023年5月11日)将上述结余资金全额上缴市财政。

    3.关于市人民医院470万元的医疗设备未登记固定资产的问题。该院已于2023年6月登记入账并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系统。

    七、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2个单位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的问题。市公安局、市应急局今后将严格执行资产采购相关规定,规范采购管理。

    (二)关于1个单位及2个镇(街)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不规范的问题。2023年10月,市科技局、仁和集镇、千秋街道均已对资产管理系统相关数据进行了调整。

    (三)关于2个镇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一是冶山镇对于4处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台账的问题。其中3栋标准化厂房已在“三资”账户入账。全民健身中心已按审计结果于2023年9月登记入账。关于3辆已移交的公务车未在资产台账上核销的问题,目前正在积极向财政局履行报批手续;二是新街镇已于2023年8月将镇全民健身中心等4处资产登记入账,2辆公务车从账面核销。

    (四)关于1个单位及9个镇(街)车辆租赁行为不合规的问题。市自规局及杨村镇、永丰镇等9个镇(街)今后将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

    (五)关于8个单位和7个镇(街)欠缴税费的问题。2023年11月20日,相关单位已缴纳税费及滞纳金7.25万元。

    (六)关于部分单位及镇(街)资产出租、出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市水利局、市自规局等5个单位和石梁镇、大通镇等4个镇(街)将在国有资产出租合同到期后,按相关规定履行资产出租程序。

    (七)关于3个镇1054.91万元的款项未收取到位的问题。一是冶山镇对于应收未收1个企业土地流转收入8.75万元的问题因承租人服刑等原因未能正常履约,正在积极催缴;永丰镇于2023年10月全额收取1个企业标准化厂房租金28万元,剩余1个企业3.67万元正在积极对接。二是冶山镇、永丰镇分别对应收未收入园企业土地使用费622.61万元、284.74万元的问题正在与相关企业协调沟通;新街镇3个企业已于2023年9月签订还款承诺书,2025年2月底前将欠缴的土地使用费107.14万元缴纳到位。

    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天长市高铁核心区建设(开发)项目829.19万元的农民工工资未进行专户管理的问题。市重点处今后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将工程进度款中的农民工工资汇入工资专户。

    (二)关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金牛湖校区建设项一期工程结算价款不实,多计建安费3244.36万元的问题。金牛湖新区筹委会已于2023年11月据实调整工程结算价款。关于项目应缴未缴合同印花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天长市税务局已督促金牛湖新区筹委会于2023年2月22日缴纳印花税23.10万元。

    (三)关于南市区二期基础设施工程(一期)PPP项目工程结算价款不实,多计建安费4977.29万元的问题。市重点处已于2023年11月据实调整工程结算价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大部分问题已得到纠正,但还有少数问题正在整改。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严格落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审计机关整改跟踪机制和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参与的督查督促联合工作机制,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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